時間:2016-08-31 09:31來源:未知 作者:航空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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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某是中國民航管理干部學院空管系主任,在組織學院學員出國培訓過程中,以提高機票價格、虛構食宿費等方式,先后3次貪污30余萬元。昨天記者獲悉,順義法院一審以貪污罪,判處范某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20萬。 提高票價虛報食宿費 范 某現(xiàn)年47歲,因涉嫌貪污罪,于2015年9月14日被拘留,今年6月24日被逮捕。2006年10月,范某開始擔任中國民航管理干部學院空中交通安全管 理系副主任,2009年1月至2014年7月?lián)卧撓迪抵魅危饕撠熃M織民航系統(tǒng)各地空管局學員的培訓工作,學員所在單位均系民航局所屬事業(yè)單位。 經(jīng)法院查明,2008年至2011年,空管系組織各地空管局學員赴美培訓,范某利用職務便利,通過民航快遞有限責任公司北京某營業(yè)部副經(jīng)理王某,以提高國際機票價格的方式,套取各地空管局多支付的機票款共計15萬余元。 2010 年,范某等人赴澳洲考察,某營業(yè)部負責安排地接事宜并墊付地接費12萬余元。該營業(yè)部以提高機票價格的方式從該次考察機票款及民航管理干部學院空管系組織 的各地空管局學員赴美培訓機票款中套出支付。范某在單位未實際支付地接費的情況下,從單位虛報食宿等費用11萬余元并據(jù)為己有。 2012年,空管系組織各地空管局學員赴美培訓,范某將某營業(yè)部退還各地空管局學員的機票押金15.6萬元在該營業(yè)部形成掛賬,并將其中2萬余元用于購買個人機票,將其他款項用于購買公務機票,后又將部分公務機票在干院報銷,將報銷款中的3萬余元據(jù)為己有。 獲刑3年罰款20萬元 按照范某的說法,空管系的培訓面向全國空管系統(tǒng),其主要負責按照空管局的要求與國外培訓機構聯(lián)系培訓課程、安排培訓計劃。大部分培訓中,空管局直接委托干院一攬子負責國際機票的購買。 范某稱,2008年年底,王某第一次向其報機票款時稱國際機票的價格會上下浮動,現(xiàn)在訂的機票價格比較低,過段時間訂的機票價格比較高,可以在實際機票的價格上再加點錢作為機票的最終報價。 “是范某讓我報高機票款,發(fā)票也多開一些金額,以應付學員在國外的交通、餐費等應急支出”,王某在證言中稱,范某從2008年開始在幸福營業(yè)部為培訓班的學員訂購國際機票,學員單位支付機票款后,他將多出來的錢用現(xiàn)金等方式從財務領出,在范某需要時給其送去。 法院審理后認為,范某作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財物,數(shù)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貪污罪,應予懲處。鑒于范某到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積極退交贓款,法院依法對其從輕處罰。順義法院一審以貪污罪,判處范某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20萬元。(京華時報 鄭羽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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