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6-12-20 13:55來源:中國航空網(wǎng) 作者:航空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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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15日下午,廈門機場T3航站樓正值旅客過檢高峰期,一名乘坐MF8561次航班前往青島的旅客正在過檢,安檢開機員注意到其隨身行李過機圖像可疑,懷疑其可能帶了壓縮氣罐,于是讓開包員對其行李進行了開包檢查,發(fā)現(xiàn)是一件救生衣,于是報告代班前來處理,代班告知其救生衣內(nèi)置二氧化碳高壓氣瓶,屬于二類危險品,存在爆炸危險性和安全隱患等。根據(jù)中國民用航空危險品運輸管理規(guī)定,壓縮氣瓶屬于危險品運輸范圍,必須經(jīng)過承運人同意,方可攜帶乘機。在安檢員的耐心講解下,旅客表示理解,最后把該物品做了自棄處理。 廈門機場安檢提醒廣大旅客:因為壓縮氣瓶承受的壓力有限,接近火源或相互碰撞都極可能發(fā)生爆炸,高空飛行由于內(nèi)外壓強的不同更是十分危險,如旅客的行李中有此類物品,要及時進行申報處理,避免危害航空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