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11-12 09:12來源:航空圈 作者:中國通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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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底以無人機航拍緬甸國會大廈而被捕的新加坡籍攝影師劉漢明與馬來西亞籍女記者莫彩玲,11月10日天遭緬甸法庭判處入獄兩個月。
![]() 綜合外媒報道,43歲的劉漢明(Lau Hon Meng)與47歲的莫彩玲(Mok Choy Lin)被控于10月27日擅自以無人機拍攝緬甸國會大廈,他們目前受雇于土耳其國營媒體TRT電視臺。
兩人的緬甸籍翻譯(當地一名記者)和司機也被捕。
緬甸沒有關于無人機的專門法律, 緬甸警方一開始是以進出口法令調查這四人。根據這項法律,任何攜帶進出口受限制的物品的人都可能被判處3年以下的監(jiān)禁 。
不過,法官最后選擇刑罰較輕的“1934年緬甸航空法令”提控他們,該法案最高刑罰為三個月。兩名記者選擇認罪并要求輕判,法官裁定四人都監(jiān)禁兩個月。
兩名記者的辯護律師金孟兆表示,其當事人已經認罪,一般認為法庭將判他們罰款。他對法官判處兩人監(jiān)禁而深感驚訝,并表示將上訴爭取將刑罰轉為罰款。
莫彩鈴出庭前告訴路透社,她們對觸犯緬甸法律深感歉意,但她也認為緬甸的審訊制度缺乏透明度。“我們對所有狀況一無所知,我們不準與家人通話。當局也不曾向我們解釋審訊條文或程序,他們只讓我們簽署一份以緬甸文寫成的聲明,我們完全看不懂其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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