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12-11 08:29來源:航空圈 作者:中國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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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長榮航空前董事長張國煒離開長榮后,籌辦星宇航空,受到外界注目,但卻發(fā)生“星宇”商標搶注案。對此,主管商標的臺灣“智慧財產(chǎn)局”12月10日表示,“先注冊先保護”一向是商標注冊原則,但星宇航空未來仍有三條路可以走。 據(jù)報道,張國煒日前出席公開活動時受訪表示,關(guān)于商標問題,日前已向智慧財產(chǎn)局提出異議,如果最后仍無法使用“星宇”兩字,還是會有解決方案,不會影響到公司的籌設(shè)進度。
其實,據(jù)公開資料顯示,今年張國煒4月以資本額1000萬臺幣向臺灣經(jīng)濟主管部門登記成立“星宇投資有限公司”后,5月再向智慧局申請“Starlux”的圖樣商標。目前星宇投資公司已取得多項沒有中文、僅有英文“Starlu”的圖樣商標,類別包括39(如航空運輸)、35(如飛行方案管理)、6(如印刷出版品)、9(如飛行員安全服)等。
智慧局表示,松霖旅行社2016年12月初就已向智慧局申請“星宇”中文商標,商品類別是39,申請范圍包括安排旅游、安排觀光旅游、觀光旅游的運輸服務(wù)等。商標從今年8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持續(xù)到2027年。
據(jù)了解接,張國煒是在2016年11月30日宣布將成立星宇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而松霖旅行社注冊星宇商標的時間是在去年12月2日,時間點太過巧合。
智慧局表示,雖然星宇投資公司是申請“星宇航空”商標,跟松霖旅行社申請的“星宇”并不相同。但是,因為申請類別都是第39類,基于商標法第30條第10項,相同或近似于他人類似服務(wù)的注冊商標可能會造成消費者混淆,雖然智慧局還沒有審理到此案,但不通過機率會很高。
據(jù)了解,智慧局官員指出,星宇投資公司還是有三條路可以走,第一就是提出異議,也就是星宇投資公司目前的做法。原則上來講,“異議案可以在半年內(nèi)有結(jié)果”。智慧局已經(jīng)請松霖旅行社答辯,旅行社也已申請延遲答辯。
官員指出,星宇投資公司是依據(jù)商標法第30條第11、12項來提出異議,也就是主張對方旅行社商標相同或近似于他們的“著名商標”或是先使用的商標。不過,這部分審查官在判定時會非常謹慎,將從“星宇航空”是否已算是著名商標,或是算不算先使用等事實來著手審查。
官員說,第二條路就是星宇投資若取得松霖旅行社同意申請,那么“星宇航空”的商標申請就不會受到商標法限制,仍有可能通過。第三條路則是減縮申請范圍,把與松霖旅行社重復(fù)的商標應(yīng)用范圍扣掉。不過,由于旅行社商標應(yīng)用范圍內(nèi)已包括“觀光旅游運輸”,可能會與星宇航空想要的“航空運輸”有所重疊,因此也要看屆時審查官如何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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